
记者 杨作品/文 单正党/图 家住万宁国营东和农场的有妇之夫黄某,背着妻子与别的女人摆酒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其妻何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判决她与丈夫离婚,并判令黄某赔其青春损失费及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万宁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作出判决。 酒店女收银员爱上农场保安 昨日下午,家住万宁国营东和农场的何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讲述她和丈夫黄某之间的恩恩怨怨时,何某的心情已平静很多,但言语间仍不时会流露出一丝恨意,“这种男人太没良心了,希望法院判他的刑。” 今年29岁的何某,上小学四年级时就认识了大她两岁的黄某。那时,两人同在东和农场第一小学读书,但不是一个班。何某初中毕业后,在牛漏镇万乐园酒店当前台收银员,而黄某去了一家国营农场当保安。每次从酒店走过时,黄某经常找机会跟她打招呼,后来,就与朋友一起找她去喝茶、玩,还每天给她打电话。 黄某个子不高,人看上去有点憨厚,工作也比较勤奋。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何某渐渐爱上了他。 丈夫外出打工渐渐变了心 1997年初的一天,何某把她的“第一次”给了黄某后,两个人开始同居。同年11月,他们一起去兴隆经营一家小饭店,黄某从那时起学会了烹饪手艺。 两人同居不久,何某怀孕了。1998年2月,他们举行婚礼,同年7月25日生下了一个女孩。之后,双方于2000年1月28日到牛漏镇政府补办了结婚证。何某说,婚后,她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那时夫妻两人都给人打工,平时还要搞种植,虽然钱赚得不多日子过得有些辛苦,但夫妻恩爱感觉很甜蜜。 2004年5月,黄某受人所雇,到万宁市万城镇的一个大排档当厨师,月薪约1000元。上班后,黄某与店里的女服务员说他还没有结婚,请大家帮忙介绍一些女孩子认识。 2005年2月,经人介绍,黄某与王柳(化名)认识。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有一技之长的黄某很快就赢得了王柳的芳心。几个月后,他们非法同居。那段时间,黄某经常借故在外过夜,每个月的工资也不给何某。何某越来越觉得丈夫变了,但没想到他会在外面找女人。 何某说,2005年3月起,丈夫偶尔还会回家要钱花。“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向我要的钱都给了别人,没料到他竟能做出这种荒唐的事!”何某说。 丈夫向妻表弟借钱摆“重婚宴” 王柳接受万宁法院的调查时说,她和黄某同居后,2005年8月怀孕。于是,两人就商量结婚的事。王柳经常带黄某回家,她的家人慢慢了解并接纳了他。但在这个过程中,黄某一直隐瞒着他已结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 看着王柳的肚子越来越大,黄某就瞒着妻子,到王柳家提亲,然后约定好摆婚宴的日子。 2005年12月16日,黄某和王柳在兴隆某大酒楼举行婚礼,黄某还给一些亲朋发了请柬,摆了6桌喜酒宴请亲朋,还请了朋友纪某当伴郎。 何某平时在家里照顾女儿,还要干家务活,丈夫在外面做了些什么她根本不知道。后来,她见黄某总是找各种借口在外过夜,曾多次提出疑问,可丈夫总是矢口否认,由于没有证据她只好作罢。 去年3月,忍无可忍的何某要求离婚,可黄某不同意。他找来何某的父母及亲戚,当众发誓自己没有外遇,并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妻子和女儿。何某信以为真,夫妻俩便和好了。 何某说,令她难以忍受的是,在黄某与王柳摆结婚酒的前10多天,黄某竟去找她的表弟借2000元,说是拿去经营槟榔,并表示过几天就会还钱。实际上他是借钱来摆“重婚宴”,而且这钱到现在仍没有还给她表弟。 她闯进丈夫与他人的洞房 黄某与王柳2005年12月16日摆酒席结婚时,何某还蒙在鼓里。当天中午,何某的一位好友严小姐在海口得知此事后,由于打电话找不到何某,便专程从海口赶回万宁通知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