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多元的婚宴因故取消,酒店竟然要没收1万元的定金。日前徐汇法院对一起婚宴合同纠纷作出判决,上航假日市南酒店应返还多收消费者王先生的定金5695.04元。
去年5月21日,王先生向上航假日市南酒店预订了10月3日的婚宴12桌,总价款21524.80元。根据酒店方面的规定,王先生交付了1万元定金。嗣后,由于出现意外情况,王先生于9月9日通知酒店取消婚宴,但酒店不愿归还多收的定金,理由是酒店已按约采购、进库,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所收定金无需返还。经交涉无果,王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酒店返还不合理的部分定金。
庭审中酒店辩称,他们是在9月26日方才收到王先生取消婚宴的通知,此时酒店方面已经为王先生的婚宴采购了相关的货物,并对场地作了安排,王先生临时变卦属单方面违约,相关的经济损失理应由原告承担。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婚宴合同合法有效,现王先生单方面取消合同,酒店有权按定金罚则没收定金。本案中原告王先生交付的定金已超出合同总标的20%,根据法律规定,超出部分被告无权没收。
有关人士指出,时下一些餐馆生意红火,宴席预订供不应求,如何善待消费者,进一步维护和提升自身的商业形象,值得这些餐馆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