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6日电:1年前订下婚宴,1年后饭店因转让便将定金退还,可是面对2个月后的婚期,居民吴小姐找遍塘沽多个酒店,也找不到合适的餐厅。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饭店行为属于违约,消费者在预订婚宴时最好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去年10月,居民吴小姐在河北路一家饭店预订了今年9月份的婚宴,并交了200元定金。前不久,该饭店给她打来电话称,饭店要转让,让其将定金拿回。拿回了定金,可是面对2个月后的婚期,吴小姐怎么也预订不到合适的饭店,虽然该饭店也向她推荐了一家餐厅,但是位于滨海学院附近,十分偏远,难以让吴小姐家人满意。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该饭店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吴小姐可以向饭店按照实际产生的损失要求赔偿。但由于吴小姐当时并没有与饭店签订订餐协议,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因此如果造成吴小姐婚礼无法如期举行的实际损失较难衡量。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婚宴或其他订餐服务时,一定要与酒店签订协议,约定好时间、地点、菜单等细节,尤其是违约责任,如造成宴会无法如期举行,饭店需要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不要让饭店用一个定金条或收据作为“协议”敷衍自己,否则维权较难。(王祖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