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婚纱 >> 正文

拍婚纱照将订统一合同

 幸福婚嫁网  2007-12-5 9:43:33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编辑:joy

  本报讯 摄影业无行业标准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记者从昨日在福州召开的全国摄影行业协会联盟第七届联盟大会上获悉,自明年开始,我省将在摄影业力推摄影服务规范以及合同示范文本,此项行业标准由省经贸委和省摄影行业协会推行。也就是说,明年开始,拍婚纱照等摄影服务时要填写统一的摄影服务合同了。

  虚假样片将被认作欺诈

  “针对摄影业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摄影服务规范中都做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今后碰到同类问题,将投诉有据。”省摄影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国武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我省摄影行业产值高达一百多个亿。

  记者注意到,“摄影服务规范”中专门将样片、样本和样品一致性加以规范:“样片样本应由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内部人员(摄影师、化妆师)完成,不得从组织外部获取,”并且注明“样片、样本和样品是为顾客服务的依据,具有不可替代性。部分提供外部获取的样片、样本,将被认为是误导和欺诈顾客;不能提供服务组织内部完成的样片、样本,将被认定为无提供该项服务的资格”。

  合同文本有利于减少纠纷

  值得关注的还有,根据“规范”规定,今后消费者在接受摄影和纪实(婚礼)摄像服务时,必须和经营者订立一个业务合同,并有一个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

  示范文本要求摄影服务组织在摄影服务中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化妆、服饰等)和收费标准,宜会集成册,并向顾客明示。而摄影服务组织在承接顾客摄影服务业务时,应根据为顾客提供的服务及商品,填写摄影业务合同。内容包括顾客资料、约定的拍摄要求、服务项目,以及拍摄时间、提供的商品、总价及支付方式、定金法则、保管责任等。

  在纪实(婚礼)摄影过程中,如遇意外未能完成拍摄约定,供方(公司)将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部分退款、退款或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服务收费的5倍(赔偿金额,订立双方可另行商定);定金数额由合同订立双方商定,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顾客违约,定金不退;供方(公司)违约,双倍返还;所摄制的成品,顾客如超过取件期6个月后仍未来领取,供方(公司)将不负保管责任,并作妥善处理等。

  对于摄影服务合同文本的推行,福州天长地久婚纱摄影相关人士表示,这对摄影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有利于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

 
   婚礼经验交流论坛
上一篇:新人拍婚纱照遭忽悠协议被大打折扣    
下一篇:博士夫妇婚纱照被擅作广告获赔28000元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精彩社区
结婚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婚礼DIY
闲置物品交易
 
新娘对对碰
美容造型讨论
婚房装修讨论
蜜月经验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专区
新婚家庭讨论
怀孕育儿交流
真爱美食坊
性趣生活
更多>>...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幸福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幸福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幸福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幸福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10--51268115。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