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婚纱 >> 正文

婚纱店不给顾客底片是霸王条款

 幸福婚嫁网  2007-5-31 11:51:12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编辑:joy,xiaosan,Lydia

  本报昨日刊登了《婚纱店不给顾客底片引发争议》的话题新闻后,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共鸣。一些热心读者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诉说自己在影楼的类似遭遇。

  张小姐(外地来扬工作者):有一天,我的朋友突然告诉我,说我的写真照片被贴在某网站上了。 
 
  我当时一听就懵了,因为我在来扬州之前,确实在某影楼照过一套类似于人体写真的照片。但这种照片完全是为了留着纪念青春,自己欣赏的,是决不会贴到网上的。我立即按照朋友给的网址上网一看,果然有一组我的照片,还好不是很露的那几张,于是心中稍稍放了心。后来我注意到,那几张照片都是当时摄影师给我挑选照片时没选上的几张。考虑到没有造成什么危害,我也就没有追究影楼的责任。

  陈先生(扬州市民):我和女朋友正在办婚礼那几天,突然有一天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在某影楼搞到了我和女友的几张结婚照,如果想要的话就拿钱买回去,否则就贴到网上去。由于当时我正在忙着办婚礼,也就没有理会。但不久后,我真的在网上看到了我和妻子的照片。我们就去质问影楼,但影楼说先前给我们照婚纱照的那个摄影师已经辞职了,他走的时候可能带走了一些底片,现在他们也没有办法。

  唐小姐(某影楼工作人员):影楼留下顾客的底片,现在已经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照片,顾客都会要求洗出来,对于投入进去的多余的成本,影楼自然要想办法收回来。有的时候,我们会把顾客的照片放在门口作为宣传。但把顾客的照片随意贴到网上去,这种事情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弄不好会吃“官司”的。

  消协:消费者按照影楼提供的价格付费后,就已经享有了照片的所有权,这其中也应该包括肖像权和著作权。顾客没有选中的相片的底片,顾客依然享有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影楼在未经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的,最好把多余的底片交给顾客。工作人员私自将影楼照片进行拷贝,消费者一旦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影楼张贴出来作宣传,或因照片泄露被他人用作其他用途,都可以告对方侵犯肖像权。情节严重者,可以告对方侵犯名誉权。目前大部分影楼的惯例都是规定没有选中的底片的著作权归摄影师,同时也就享有了底片的所有权,这种做法是与现行的《合同法》相违背的,属于霸王条款。

  工商部门:在影楼照相时,特别是照婚纱照,一般都需要花费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费用,花了那么多钱却只能选择其中的数十张照片进行冲洗装订,而如果要将剩下的照片拿走,还要再掏上几百甚至上千元,这明显是很不合理的。影楼规定底片另行收费,显然已经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消费者有权对这种多收费行为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严柳

 
   婚礼经验交流论坛
上一篇:婚纱店不给顾客底片引发争议   
下一篇:婚纱也要耍大牌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精彩社区
结婚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婚礼DIY
闲置物品交易
 
新娘对对碰
美容造型讨论
婚房装修讨论
蜜月经验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专区
新婚家庭讨论
怀孕育儿交流
真爱美食坊
性趣生活
更多>>...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幸福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幸福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幸福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幸福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10--51268115。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