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8时许,一辆贴着大红喜字的囚车在鞭炮声中驶出海安县看守所的大门。看着车窗外忙着点鞭炮的管教,车内戴手铐的男青年双眼湿润了,这一天注定是意义非凡的一天。对看守所而言,他将是这家全国一级看守所建所以来在押期间申请结婚的第一人;对他自己而言,这将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
该男子名叫夏小军,今年25岁,本地人,2005年8月3日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县看守所。得知该情况后,夏小军的女友小华哭得死去活来,她不曾想对自己疼爱有加的恋人,转眼间变成了盗窃犯罪嫌疑人。尽管小华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但铁一般的事实就摆在眼前,面对前来询问情况的民警,小华泪如雨下。“你如果还爱他,就应该用你的爱唤醒他,让他早日回头”,办案民警的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小华决定帮助小军重新扬起人生的风帆,将一张张感情真挚、苦心劝慰的明信片寄给在押的小军,管教民警春风化雨般的教育引导和女朋友情真意切的声声呼唤,让小军开始反醒自己的行为,并写下了2000余字的认罪悔改书。鉴于小军有很好的悔过自新行为,2005年12月20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从轻处理,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2005年12月22日,小华经过与小军通信商量,再次来到海安县看守所递交了一份结婚申请书。接到申请书的肖所长犯了难,虽说在押人员申领结婚证、申请结婚不是什么新闻,但真正碰到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经过向领导、上级部门及检察院、法院报告并取得同意,通过与民政部门沟通,结合小华和小军家人的意愿,选定2006年1月21日为他们举办婚礼。
虽说21日是星期六,但海安县民政局领导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还是于上午7时许就早早地来到了登记大厅,等待这对特殊的新人。8时许,新娘在一对中年夫妇的陪同下走进大厅。8时28分,新郎在几名民警的带领下也来了。拍照,办手续,一切都在愉悦的气氛中进行。
“夏小军、小华祝贺你们喜结良缘。小军,今天能发生这一切,是党和政府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在押人员‘人性化’管理的新探索,你应该感到非常自豪,可不能辜负党和政府教育改造,更不能辜负小华对你的一片真情厚意啊!”肖所长对夏小军语重心长地说。“我一定会痛改前非,好好改造。”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一对新人在大家的祝福声中紧紧地拥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