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的20世纪广东婚俗调查整理工作日前正式完成,并即将出版《二十世纪广东婚俗大观》。

20世纪初的广东人举行婚礼,新郎新娘须跪拜高堂。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不同时期的结婚证书。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书。

20世纪初的新房布置。
20世纪初“一夫多妻”属合法
在20世纪初期,广东人男女年龄达16~20岁可谈婚论嫁,以财产、金钱、门当户对为条件,婚前男女当事人从不见面,双方没有任何选择权力,完全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哑嫁包办式婚姻,“一夫多妻”公开、合法。
在婚姻嫁娶上,广东各地基本上是按照“三书”、“六礼”的习俗程序进行。其中,“三书”指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订亲的“聘书”,过聘礼、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的“礼书”,结婚当日(迎亲)时用的“迎亲书”。
“六礼”则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婚礼前的六个步骤:一曰纳采,由男家请媒人携带礼物向女家提亲;二曰问名,提亲后,交换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男女“八字”宜婚,婚事方能进入正题;三曰纳吉,实际上是订婚仪式,要请酒祝贺;四曰纳征,俗称“行聘”或“过大礼”,这次送的礼比纳采时的礼厚,仪式也较隆重;五曰请期,下聘礼后,男家选择婚期,征求女家意见,双方商定嫁娶日期;六曰迎亲,即婚礼前最后的重要程序,男家派出代表到女家迎亲;女家收取男家送来的部分礼物(不能全收),并回礼致谢。
广东旧式奇特婚礼
广东过去有一种陋俗,即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成婚。由于广东城乡多华侨,许多侨居国外的子弟,到了当婚年龄希望在家乡找一女子为妻,以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可是隔山隔海,路远迢迢,回乡不易,只好由父母物色一中意的女子,按照俗规,从过礼纳聘,到定下婚约,一一遵行礼制。但到了完婚之日,儿子未能归来,拜堂时,便以公鸡代替新郎,一样为公鸡披红挂绿,梳头扮髻,吟诵祝词。新娘花轿一到,由一中年妇女手捧公鸡去迎娶新娘,公鸡与新娘进入厅堂后,一样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公鸡与新娘相拜,一切过程均与真正的婚礼一样。婚礼的当晚,公鸡还要缚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直到次日清晨才能将公鸡捧走。有的婚后丈夫十年八年回不来,妻子可领养一个男孩作为后嗣,俗称“螟蛉子”。
“重生花烛”是广东一种很有意思的奇特风俗。即老夫妻结婚满60年时,再举行一次婚礼,俗称“重行花烛”,或“再行金婚”。重行花烛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资格“重行”。如,除了结婚满60年这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有妻子元配;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须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经济较宽裕;因为能具备这些条件的人不多,故显得特别的珍贵,
其礼仪办得比初婚时还要隆重。
重行婚礼前,老太太先回到娘家去小住数日,到重行婚礼那天,老太太如新娘一样打扮,头戴凤冠,身穿大红褂,从娘家坐花轿到达夫家时,出门迎接的不是“新郎”,而是儿子和女婿。老夫老妻拜过天地、祖宗后,再行坐席,两老面朝大门,坐在两张八仙椅上,桌上两边搭起五个烛台,点一对大金烛,烛台后面再放一张较矮的八仙椅,再置上十张八仙椅放在适当位置上,都坐上从亲邻中请来的“十全命”老太太,头戴凉帽圈,身穿大花袄,陪伴“新郎新娘”。此时堂前鼓乐高凑,喜炮齐鸣,儿、媳、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上堂叩拜。亲戚朋友上前祝贺,老夫老妻起身还礼。俗称“吃暖房酒”。最后由孙子、孙女送二老进“洞房”。
“‘三书’、‘六礼’后,新娘正式到男家”,婚礼前新娘和新郎双双拜天、拜地、拜祖宗、拜父母以及对拜。之后,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向男家父母和年长者以及贺喜的亲友献“心抱”(即媳妇)茶。被敬茶者喝完茶后,要给新人封“利市”。在入洞房前,新郎、新娘要对饮莲子糖水,取其“连生贵子”的好意头;要对饮“百合茶”,取其“百年好合”、“白发齐眉”之意;要吃和顺榄,取其和气、顺利、甜蜜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