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婚礼 >> 正文

婚礼录像被弄丢 新人气得告店家

 幸福婚嫁网  2008-4-7 9:42:51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编辑:joy

  请摄影师记录下热闹喜庆的婚礼场面,不料摄影师在公交车上将婚庆录像带丢失,新婚夫妇将这家摄影店老板告上法庭,索赔18000余元。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摄影店老板赔偿新郎新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并退还摄影费4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没有上诉。

  去年10月6日是小张、小徐两人大喜的日子。10月3日,他们与省城一家个体摄影店达成口头协议,由该店提供婚庆仪式的摄影并制成DVD光盘服务,费用为400元。10月6日当天,亲友光临,高朋满座,小张、小徐两人如期举行了热闹喜庆的婚礼,整个过程被摄影店工作人员拍了下来。可当新郎新娘去领摄影光碟时却被告之,摄影店的李老板不慎在公交车上将装有婚庆摄影母带的包丢失了。这给小张、小徐留下了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两人与摄影店李老板交涉无果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摄影费,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承担筹办婚礼部分费用8千多元。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婚庆摄像作品具有特殊纪念和象征意义,且客观上无法重新拍摄,故婚庆摄像作品的损坏或丢失会给当事人精神上造成一定损害。由于婚庆摄影母带被偷,双方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被告李某应退还所收取的摄影费;小张、小徐要求李老板承担筹办婚礼的部分费用,因未提供有关证据证明,且与婚礼摄像作品的丢失无因果关系,对此请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丁爱民、胡正亮、孔华)

 
   婚礼经验交流论坛
上一篇:定下的礼服迟到整整5月 婚礼被迫推迟3次   
下一篇:没有了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精彩社区
结婚经验交流
婚纱摄影交流
婚礼DIY
闲置物品交易
 
新娘对对碰
美容造型讨论
婚房装修讨论
蜜月经验交流
婚礼服务商家专区
新婚家庭讨论
怀孕育儿交流
真爱美食坊
性趣生活
更多>>...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幸福婚嫁"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幸福婚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幸福婚嫁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幸福婚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010--51268115。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