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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离婚几分钟又复婚 离婚“三缓办”措施显神功

 幸福婚嫁网  2006-10-20 0:14:19  来源:东方今报  编辑:xiaosan

    “俺两口冲动闹离婚时,多亏婚姻登记处的同志好言相劝,不然的话,后悔都来不及!”10月17日下午,市民黄先生对记者说。俩月前,他和妻子去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时,遇到工作人员的缓办和调解,夫妻俩最后重归于好。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从今年2月起, 魏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下称婚姻登记处)对申请离婚者,采取“三即办、三缓办”措施后,至今已有约60对申请离婚的夫妇再续姻缘。

    高离婚率催生的“三缓办”

    统计显示:2004年,许昌市区有501对夫妻离婚;2005年,离婚夫妻数上升到887对;而今年前9个月,有627对夫妻离婚。“这两年离婚的人多了,但不少人是草率和冲动离的婚,这让我们感到很惋惜!”昨天上午,婚姻登记处主任葛晓凤说。

    在其家人和朋友劝说无效后,婚姻登记部门有无必要对申请离婚的夫妻进行温情的“最后一调”?今年2月,婚姻登记处决定管管这个闲事儿, 采取“三即办、三缓办”的方法开展工作,即对因草率结婚、婚前隐瞒病史而离婚的,即办;对一方或双方有严重伤害感情的举动,使夫妻感情无挽回余地而离婚的,即办;对婚姻基础差,如买卖、包办婚姻而离婚的,即办;对因家庭生活琐事引发长期冷战,但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缓办;婚后因生活困难及社会压力大引起争吵,但不存在难以调和矛盾的,缓办;对一时冲动或因一方长期在外打工难以照顾家庭,但双方道德责任感仍存在的,缓办。同时,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两位老同志进行最后调解。

    两口子现场离婚又复婚

    8月初的一次成功调解被葛晓凤和同事们称为“经典调解”。

    那天,一对申请离婚的夫妇进婚姻登记处后,没像其他离婚者一样吵吵闹闹。工作人员从其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得知,二人的感情并未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成员矛盾。

    虽经工作人员一番劝说,但这对30多岁的夫妻还是坚持离婚,当大红的结婚证书被加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的印章后,女方突然掩面痛哭起来。

    见“火候”已到,工作人员再次开导起来,从“一日夫妻百日恩”说到“离婚家庭孩子的成长问题”,直说得二人连连点头。“你们再好好想想,要是有这个意思的话,马上就能办复婚手续。”工作人员来了个顺水推舟。几分钟后,夫妇俩再次走进婚姻登记处笑着表示“要复婚”,补照结婚照后一会儿就又拿到了新的大红结婚证书。

    葛晓凤说,这次的调解成功让他们乐了好几天!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婚姻登记处缓办调解,至今已有约60对申请离婚的夫妇打消了离婚念头。

    “最后一调”得对症下药

    离婚前调解大多以失败而告终,但他们仍为自己的“最后一调”感到欣慰。10月10日下午,婚姻登记处共为12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并针对其中的5对进行调解,但均无果,“我们尽力了就不后悔”。

    工作人员席玉珍总结出可能调解成功的四种情况:一是申请离婚时一方喋喋不休,另一方不说话者;二是在离婚协议书上按指印时,一方表情痛苦或流泪者;三是在家吵架后,到婚姻登记处仍在吵架者;四是非因第三者插足而闹离婚的老夫妻。先问话,再看表情,然后对症下药调解。席玉珍说:“每次看到闹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大家都有种成就感。”

    调解冷却了离婚冲动者头脑

    在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并未有婚姻登记部门要对离婚者进行调解的字眼,那么,该婚姻登记处的做法是否多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说,当时和妻子闹离婚时,都很冲动,听不进熟人的话,而去办离婚手续时,婚姻登记处同志的话他却听进去了,最后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魏都区民政局原纪检书记张桂元一直在关注着离婚“三缓办”措施,曾多次到婚姻登记处旁听调解。他认为,虽然国家没明文规定婚姻登记部门有离婚前调解的义务,但对那些冲动离婚、草率离婚,或双方因面子问题离婚者进行调解,对离婚双方、对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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